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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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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是血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实施《有关血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血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政府?报告疫情动》态提供血防决策【依据
! 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辖区内病人的【诊治和疫情监测【、血防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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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动物血!。防,工作
》
? ?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动物血吸虫病防!疫和防疫监》督
! 第八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血吸虫病】管,理监督员《宣,传有关?血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血吸?虫病的日常监—督,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 血吸虫病管理【监督:。员,执行监督任》务时应出示》。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
】 第九条 — 农业?主管部门《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应结合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开展除灭钉螺工】作
【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农田水利工程—、人畜?饮用水工程、—水电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与除?灭钉螺?工作:相结合把血防—工作纳入水利建【设统:筹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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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植树?造林和林地改造开展!除灭:钉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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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疫区的城市和村【镇建设中应当规划】、,修建公共卫生—。厕所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并会《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推行沼汽【池建设
!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血吸虫病—。预防、治疗药—品,和灭:螺药品?的生产、供》应
【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部门应优先安】。排,。控制、扑灭疫情急需!的血防人员、—药品、器械的—运送
】 第》十四条 《。 民政部门对血防地!区符合救济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给予?生活救?济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从救—灾经费?和国内外捐款中安】。排部份资金》用于灾后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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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血防—药,品的管?理血:防药品和《器械必须用于血【防工:作,
!。 血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财政、审计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血防经费使用的【监督
! , 第十《六条 《卫生防疫机》构开展医疗活动【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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