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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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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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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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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应当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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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血吸虫病【。疫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防、控制、》消灭:血吸虫?病工作的领导制【定血防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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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建设、】药品管理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本:办法的规《定共同?做好血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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