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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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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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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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应当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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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血吸虫】病,疫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防?、控制、《消灭血吸虫》病工作的领导制定】血防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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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建设、药品管理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本办法?的,。规定共同做好—血,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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