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的管理
—
】 第九条 — 设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发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 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生产—类别、迁移》厂址:、另:设生产与消毒产品】有关分厂(车—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证
!
:
,
? 第十》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原?批准机关提出换发申!请
】 第《十一条 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的】。。许可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二条 《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得:伪造:、擅自修改产—品配方
【
?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消毒产品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 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经营:企业、消毒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证批件复印件【其中批?发商索取《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
采购进】口的消毒产品—应当索取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经销商的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