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机!构、场所、》物品:的消毒管理
【
】 ,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下列机》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卫—生监督管理:(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三—)托幼、养老机【构,。;(四)《致病微生物实验机构!;(:五)殡葬服务—机构;?(六)衣《物洗涤店《。及租售的旧衣物【;(七?)学生宿舍(公【寓)、流动人口集】中生活的场所;(】八)宾馆《。、旅店、招待—所、食堂《。、饭店、《。酒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九)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十)—文,化娱乐场、游泳【场馆;(十一)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十二)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实施消毒的机】构、场?所
】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二)执—行国家?有,关消毒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三)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四)】发生、发现感染性】疾病传播、暴发【。、流行时应当按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进行:处,理减轻危《害;(五)按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污水】、污:物,并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医疗废物禁止】出售、转让和—赠送;(六)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科室应!当符合省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预防院内感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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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 ,。下列机构、场所和物!。品应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一)托【幼、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室内《空气、餐具、玩【具及其他《活动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处理;(【二)致病微生物实验!。机,构应当遵守有关的】。。消毒: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传染!病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三)殡仪馆、火葬!场和停放《尸体的场所及—运送尸体《。的车辆应当建立【经常:性的消毒《制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四)传染病》疫源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消毒;(!五,)经营洗涤衣物及租!。售旧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六—)学:校、流动《人口集?中生活的《单位和?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学生宿舍(公—寓)、流动》人口生?活场所及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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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项规定的【消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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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实!施消毒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消毒产品《和消毒?方法
《
《 第八—条 设立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消》毒服务业务》消,毒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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