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五章 物业—服,务
《
》 ? 第四十《四,。条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让或者以出租】、出:借、:挂靠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
《 第四—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
?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事项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 :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
《
?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
《。
— : ,(三)共有部位【的绿:化、环境卫生的保养!。和维护?;
:
,
— 《 (四《)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
【。。
《 —(五)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
—。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 ,。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就【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与:相关业?主另:行约定
!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防,范的约定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
物【业服务人员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时,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 :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政府指导价】并定期公布
!
,
?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同一价格标!准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报经业主大会同意!
【 (一》)公共服务产品能耗!价格调整的;
】
(!二)业?主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等级变!动的;
—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调—整,的;:
?
《 : (四)其他政策】性费用调整的
】
《 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纠》纷,时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申请对调价幅【度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
【 第五十二条 】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解除【或者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合同【未约定告知》期限的应当提前6】0日:告,知
—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办理退出交接】。事宜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
: (一)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
【
,
: (二)—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房屋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 (《三,),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
,
,
—(四)分项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
(五)】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资料;
》
【 ,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
《
,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本条:第一款履行告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
【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一)合同!期满未续约的—;
:
— (二)依法】、依约定解除合同的!。;
】 :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
【
?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
】 第五十五条 !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自《行管理实《行自行管《理的全?体业主应当通过管】理规约就管理—事项、?管理实施方式、管】理责任?的承担方式等—事项共同《作出约定
!
《。 第五?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和信用【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其义务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
! 公?安、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和指导接《到,有,关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报》告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居民(】村民)委《。员会和各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工—作
《
? 第五—十七条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时可以向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