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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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住宅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住宅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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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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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少于3?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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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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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前应【当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的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 (一—。)临:时管理?规,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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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招投?标等法定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证》明,文,件;
】 ?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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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的配置图纸及【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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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房屋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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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内容
! 物业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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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九,条 新建》住宅:物业实行物业交付承!接查验?制度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在!。新建小区竣工验收】后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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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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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时,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及其相应的物业档】案进行查《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现共有部分与!竣工图?及其:规划设计《审批文件不符或者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处:
—。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将查】验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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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业主权属等资—。料的移交手续—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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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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