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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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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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
! , (》二)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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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或】者上级指定》、交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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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承办人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程:序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案件承办人】调处理案件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调查?取证
】 —。 (?一):。。查阅、调取、复制、!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图件、【证照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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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等;
】 【 (三)询问当事】人和知?情人制作询问笔录必!要时经当事人同意可!采取录音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
【 :。(四)?通,。知当事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供有关资《料或:者陈述有关情况【
【 第十六—条, 承办人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并佩带统一的土】地监察标志出—示土地监察证件【或者行政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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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有?下列土地《违法行为之一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责令停》止使用土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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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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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无权、越权批】准占用?土地的;
—
,
》 ? , :(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超过土《。地年度利《用计划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
!
: — (:。四)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占用》的;
! , (【五)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开【发、利?用土地的;
【
,
》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后》拒不交?出土地的或者—经,批准的临时用地期】满不归还的;—
【 : (七【)未经批准在耕地】上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建《房,、严重毁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的;】
! 《。 (八)《。未经批准擅》自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的;
【
】 (九)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使用土地《的;:。
】 ? : (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
:
: ? (》十一)?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 — (十二)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
, ? : (十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
:
【。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或者!停止使?用土地的
】
: 第十八条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者责令停止—使用土地通知—书,后非法占地》行为:不立即停《止的土地监察人【员应当当场》予以制止;拒不停】止的:查封其?继续施工的工具、设!备和建筑材》料,对有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生命【安全必须立》即拆除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 第十》。。九条: 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结案前应—当停止受理或者【办,理被查处《的该宗土地的报【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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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对!无权:批,准、超越《权限批准、》骗取批准、》违反规划批准、违】。反程序批准等非法占!用、征用土地的自调!查终结之日》起30日《内宣布批准文—件无效i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文原颁》证机关收缴和注销】土地:使用证书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主要报!刊或者通过其—他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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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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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或者个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和,非法:占用耕?地的:±地:犯罪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涉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犯罪》案件应当及时移送人!民,检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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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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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承办人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案件所有材料立卷】归档重?。大,、复杂的案件和上级!指定或交《办查处的案件应当】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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