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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违法】案件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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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土!。地违法案件由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 省和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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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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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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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十《一条 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自己!。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指定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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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再向下级移!交,。或交办并《。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和报告处理结!果,
【 第十二条 】 管辖权有争—议的土地违法案件由!争议双方《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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