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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土—地违法案件的管辖 ! 《 ,     第【十条  土地—违法:案件由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    》。。 省和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土地违《法案件 !   ?     (一)】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   《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     ! ,   ?(三:)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    —     》(四)?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十一《条,。 , 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自—己,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指定《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     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再向下级移交或!交办并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和报告处理结【果 ?     第!十二:条  管辖权—。有争议的土地—违法案件由争—。议双方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