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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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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 四川省统计局是全!省统:计工:作的主管机》构对全省统计工【作履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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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核算?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统计》。业务以?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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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统计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综】合,统计人员负》责本:。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确有:困难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配置兼职综【。合统计人《员
!。 ,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本居《住,地区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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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综合统计机构配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在当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行?业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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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综合统计机构】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也可!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综合统计《人,。员或:者委托统计》代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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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取得统计从业资格】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 统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统计人员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 : 第十三条 】统计人员应当保持基!本稳定各部门、各单!位,统计机构负责人【或者统计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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