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纳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第,三十条  》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 ,   第三十—一条  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本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 】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日《常巡查指导》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并协助《处理 ?   【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 !   ? 第三十三》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发放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收到食品摊贩登记!信息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     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   【  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费】用 【 ,   第三十四【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开—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登记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列入《不良信用名》。录对有不良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素质 】    第三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的生产经营场地【提供者发《现涉嫌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等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 ,。   第三》十七条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封存有关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发生食物中毒—的应当?将中:毒者:及时送医疗》机构救治 !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个】人和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 , 《   ? ,第三十八条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箱地址、单【位地址?。和举报电话等—接受咨询、投—诉、:举报 —  ?   对咨询、【投诉、举《报的核实和》处理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并保存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应当及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