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
】 (一)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备案的;
—
!。 (二)【未悬挂备案证—、健康证《明或者食品安全承诺!书的:;
《
】 , (三)未及时报!告备案信息》。变更情况的
【
—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备案:证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第四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
: ? 《(一)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登记的;《
?
:
: (】二)未?悬挂登记卡、健【康证明的
!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登记卡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
,
》第四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
,
,
第】四十二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
— 第:四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未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
— 》 ?(二)?食品小作坊未—对生产的《首批:食,品进:行检验的;
【。
,。
:
【 (三《)食品小作坊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检验次数少》于,一次的
【
第四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食品小经【营店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情节【严重的注销备案【证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责令停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
!
?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予以《警,告,对,。食品小作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
《 (—一)食品小作坊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
—
,
?
— (《二)食品小经营【店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 》。。 (三)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
【 第四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
! ?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
,
《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
— (三)!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