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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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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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备《案的;
! , 》 :(二)?未悬挂备案证、【健康证明或者食品】安全承诺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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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未及?时,报告备案信》息变:更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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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备案证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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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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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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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悬挂登—记卡、健康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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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登记卡?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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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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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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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未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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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食品小作《坊未对生产的首批食!品进行检验的—;,
【 【(,三)食品小作坊【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检验次数少—于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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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食品小【经营店?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情—节严重的注》销备案证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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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责令停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
!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予以【警告对食《品小作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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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食品?小,作坊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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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食《品小:经营店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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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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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未!按照规?定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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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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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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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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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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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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