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食品摊贩
—
》
》 第二十《。三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
?
— 在确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临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
》 :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
,
: 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临时区—域可以?设定期限
—
:。
对进】入确定区域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申请人数和确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摊位的人《员名单?。
?
— 第二十四条 】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
—
:
【登记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并将登《记,信息告知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
,
? 发放》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 登记卡式—样由: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 第》二十五?条 食《品摊:贩应当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
【
—。 登记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
】
第!二十六条《 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有?。相应的工具》、容器、《工作台面和》防雨、防《尘、防蝇等设施【。
?
? 第二—十七条 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
:
【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 ? (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
】。 (三)—现制乳制品;
】
,
,
! (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
《 第二十八条 】。 ,食品摊贩应当遵【守,城,乡环境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道路【通畅、交通》安全、居《民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