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食品小!作坊 ? ? 《 ,。   第十六条 】 ,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一《)具: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     (二【)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   ?   ?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  (四)》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十七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      【。   (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 ? ,  》      — (二)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 【      —  : (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 【  》      — ,(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 ,。。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   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  《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   ? 第十八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食品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至少检验!一次: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 ,  第十九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标签【内,容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着标注容易辨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