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食品】小作坊 《 , ,  —。  : 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具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  ?。  :     》(二)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    】 ,    (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    《(四)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七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 :        ! (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 !      —   ?(二)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 】。       】。  :(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 】 ,      】   (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   【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    — 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 ?。。。。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    【 ,第,十八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食《品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至少检验一次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    — ,第十九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标?签内容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着标—注容易辨《。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