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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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一条 ? 燃气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负全面《责任
!。 :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的生产》安全、?技术主管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过培训】取得生产安全—、技:术,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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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的生产!安全、技术》主管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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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障企业的【。燃气设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 (!二)保?障企业的供气—规程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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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决定?企业燃气设施检【。修、更新改造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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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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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发生燃气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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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禁止在【燃,气地:。下管:网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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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定点不得危》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确因:建设规划需要而【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人:员采取保护或者【补救措施《因规:划过:错造成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改线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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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燃气】设施正常运转和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15日前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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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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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重新建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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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条 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
! 第?二十九条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进行安全使用】的督促和指导;【对,使,用大型燃气器具的】用户应?。进行技术《指导:
! 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器具销售商》应,当根据用户发展规模!设立相应《的燃气?器具维修《站(:点)并有维修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服务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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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用《户,的室内外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时用户应当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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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燃,气泄漏?事故:报告或?者发现燃气泄—漏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抢修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抢修时对影!响抢修作业的树木】、设:施及其他物件—可,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先行施工并及时【通知产权管理者事】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其抢修【费用或?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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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维护、保!养燃气设施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燃气设施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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