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燃气】安全: 【     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负全!。面责任 【。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的生产安】全、技术主管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过培【训取得生产安全【、技术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的生—产安全?、技术主管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 ,  :  :    (一)【保障企业的》燃,气设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      ! ,  (二)保障企】业的供?。气,规程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     》。   (三)决【定企业燃气》设施检修、更新改】造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     —。    (四—),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 ,  》。       (】五)发?生燃气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自救【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禁止在燃气!。地下管网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定点不得危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确因建设规划】需要而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人员采取保护【或者补救措施—因规划过错造成【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改线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燃气—设施正?常,运转和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1!。5,日前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 ,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 —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重:新建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八条《  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  】。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进行安全使用的】督,促,和指导;《对使用大《型燃气?器,。具的用户应进行【技术指导 !   ?  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器《具销售商应当—根,据用户发展规—模设立相《应的燃?气器具?维修站(《点)并?有,维修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服务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维修费用 !     第三!十条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用户:的室内外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时用:户,应当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抢修】 ?     第三!十一条 《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燃气泄漏《。事故:报告或者发现—燃气泄漏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抢修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抢】修,时对影?。响抢修作业》的树木?、设施及其》他物:件可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先行施工!并及时通知产权管】理者事?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其抢修费用—。或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    —。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维护、】保养燃气设施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燃气设施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