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经—营者:定价管理《
:
— , :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是经:营者在?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的价格
!
? 第?八条 经营者依】法享有下《列价:格权:利,
《
》。 , (》一)制定、调整属】于经营者定价范【围的价格;》
:
【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
:
,
】 (三)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提出建【议;
—
,
? 《 (四)》制定、调整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产品系列中!新,产,品,在政府规定》期,限内的试销价格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五)》对,经营者?定价权限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加价;
【。
】 (六)》抵制、?检举、控《告侵犯?合法价格权益的【行为;?
】 《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价格权利
【
【第九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履行以【下义务?。
【 : 《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
》
》 : , (二)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如实提供》有关定价资料;
!
! (三)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 【 (四)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应当陈列样品或者!公布质量标》准保证质量与价格】相符;
】
》 (五)【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价格》管,理;
!。。。 (】六):接受:价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有关资料
】
】 ,第十条 经营者从!事价格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价格欺诈!、牟取暴《利
—
第十一】条 禁止使—。用下列不正》当价格手段牟取利润!
—。 ? ? (一)谎称【降价;
】
》 (二)【谎称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以及《。其,他虚假?价格信息蒙骗消费者!。;
! (【三)在明码标—示的:价格:之外另?行,。加价;
—
! (四)》采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混充等级【规格、掺杂使假、】降低质量等手段【变相提价;
—
:
《。 (五!)经营者之间—或者:行业组织串通—垄断价格《;
—。
《 (六)】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
【
:
】 (七)其—他不正当《价格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