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合:同违法行《为查处 《。   !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行为: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  《   (一》)串通侵占国家【、集体财产; 【     !(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集!。体资产; 】     (三)!隐瞒产权关系化【公为:私非法?改变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 【  》   ?(四)将国有、集】体资:产非法交《由第三人使用和经营!; ?。     】(五)无法定—理由不履行国家订】货合:同义务或者》擅自变更、解除国】家订:货合同; !     (—六)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工《程; 《 :     (【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 》 ?    《。 (八)以参—与救灾、扶贫等【公益活?动的名义订立—合同后?无法定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 【     —(,九)买卖《国家禁止流转—或者非?。法买卖?国家:限制流转的》物品; ! ,   ?(十)危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行为 【  —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 》  :  (一《)伪:造,、变造合同; ! ?  :  (二)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 :。     (三)!利用虚假信》息、广告或者宣传】引,诱当事人订立合同;! 《 :    (四)【明知无履约能力【而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    (五—。)为逃避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对己【方、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财!物,。和权利进行》藏,。匿、处分; — 》    (六)提】供虚假担保;— , 》    《(七)伪《造、变造或者—以作废的文》件,、证照?、印章骗《取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   【  (八)》。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其他》行为 —    》。 第三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   《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所列《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证照【、证明、《印章:、账户?、凭证、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  《   第三十九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询问当!。事人、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要,求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 ?    (》二)调查利用合同实!施的违?法行为和与之有关的!活动对相关场—。所,实施检查;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财:物、工?具可能被转移、【藏匿、毁《。损的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或者扣押【;  】   (三)—查阅、复《制、:提取当事人与—合同有关的发票、】账册:、凭证?、业:。务信函、数据电文和!其他:有关资料《;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    》 第四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实施的违法》行为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提供或—者藏匿、销毁—、转移有关证—据和财物 】     第四十!一条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 : 《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了解被查处的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依法要求!听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和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