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伪造!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格式!条款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未按《。要求修改备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扣许可【证、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
】 :第四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藏匿、》销毁、转移有关合】同违:法行为证据》和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九条 ! 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不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对合同实施的—备案监督不影响合】同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 , 第五十条 】 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关于格《。。式条款备案、—合同履?约备案的《规定:以及履?约,等方面?的,失信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披,露
》
《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监督中!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非法》干涉当事人的—合同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赔偿
》
,
,
》 第五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合—同监督和服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