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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墓管理!
】 : :第十:四,条 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提供—墓位、墓穴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项目:、标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予】公布
】 ? 第十五条 【公墓管理组》织凭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办理安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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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社会公—共墓地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规范—文明服务不是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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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管】理工作接受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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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及任何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墓穴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墓外不【得预:售墓位、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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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九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墓穴》的使用年《限具:。体期限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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