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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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提:供墓位、墓》穴,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项》目、:标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予公布《。
!。 第:十五条 公墓管理!组织凭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办理安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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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社会公共墓地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规!范文明服务》不是: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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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管理工作接受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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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 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及任何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墓穴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墓外不得预售墓【位、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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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墓穴的使用—年限具体期限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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