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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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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提供墓位、墓!穴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项目、标【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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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公墓《管理组织凭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办理安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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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社会公】共墓地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规范文明服—务不:是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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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管理工作接受】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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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及任何【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墓穴》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墓外不得预售墓位!、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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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墓穴的使—用年:限具体期《限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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