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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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土:地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拨是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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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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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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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并视其情节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物价—等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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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 ,拒绝、阻《碍公墓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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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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