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路!产保护 《 :    】 第十四《条  不《。准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确因兴建—铁路、机场、电【站、水库、水—渠、铺设管》线、:电缆、架设杆—线或: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利用公路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并缴纳公—路路产占用》费或公路路》产,赔偿:费影响车辆通行【的,还应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  :  :第十五条  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物作业、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水【、以及进行其他危】及公:路畅通的活动— —    《第十六条  —堆放公路维修—养护材?料应当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改建!要保证?车辆通?。行, 》  :   第《十七条 《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渡,口上下游各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采挖砂 石》、拦河筑坝、倾【倒,垃圾、堆放物资材】料在公路隧道—中心线?周围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取—土、:采石、放炮》、伐:木等作业 !    《 在公路两》侧取:土采石、开矿、开】山放炮和其它—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安全! 》    《 第十八条 — 超过公《路和公路桥梁、隧道!、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任意通行必须!通行的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妨:碍交通的《还需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对车辆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还应!。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 】 :    《 超限运输单位【应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为保障超限车—辆,通行而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发生的!。费用:    ! 第十九《条,。  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不得在铺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驶必须通行的—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按照原公路技术【标准及时《修复或赔偿 — 《     第二十】条  机动车辆制造!、修理厂家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试车必须试车的应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领试车】号,牌在指定的》试车路段和》时间内进行并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公路路产赔偿【。费,    !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桥梁》、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道 【。  :   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管线等!应符合?公,路技术标准和公路的!远景发展规划并事先!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 》  —   第二》十二条?。  禁止涂改—、移动和损坏公路标!志、标线、测桩【、界碑、护》栏等附属设施 !  《   第《二十三条 》 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及公路两《侧设置?标牌、广《告牌不得《有碍公?路通畅和交通—安全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标牌—。、广告牌必须报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有偿设—置 —   ?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乱砍滥伐和损坏公路!行道树确需间伐【更新的?应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手续 《  —   行《道树梢?。与电力线距》离不:足三米?与电信线距离不足】二米电力《、电信?部门可以修剪—枝丫剔除上述—规定距离以》外的枝?丫须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 ?     第!二十五条 》 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工程设施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     在—上述控制《范围内修建临—时性建筑应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因公路建设、加】宽改造等需要—拆除临时性建—筑时应无《条件拆除《。    ! ,第二十六条  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必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在国?道、省?道,或二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上接道的应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接道费 》  》   第二十—七,条  在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沿线》规划和新建集镇应】选在公路的》一侧进?行新建集镇的—边缘与公《。路连沟?外缘的?净距国道、》。省道:不少于八十米—县道不少于》五十米乡道》。不少于十五》米   !  夹?公路形成的场镇【一时不?能,改造的应《加强集市管理—划行归?。市不应再沿公路【。发展公?路,。已绕过?镇的不得再夹道建】房形成?新的集?市 : ?     第二】十八条?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划分应以!是否形成街道或近期!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为!界限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商定?并随城市《建设区域的发展变化!进行合理调整 【    】 第二十九条  】通过公?路渡口的《车辆和?人员应当遵守公路渡!。口的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 !。 ,经省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省交通《、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收取通—行费的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由收费部门按】规定设置收费站【实施收?费,管理 】  :  未经省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公路上设站收费】 : ?    《 第三十一条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      】   (《一)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 】        (!二)禁止铁轮车、履!带车、未封闭的垃】圾,车、教练车、—拖拉机、非机动车以!及其它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 ,。。。   ? (三)禁》止低于规定时—。速的车辆在高—还公路上行》驶;: :      ! ,  :(四)禁《止在:高速公?路上乱停车》辆占:道行驶摆摊设点;】   】      (五)!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三十?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五十米内—修建永久性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