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节 临时建设 【 《  《   第六十条 】 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内因公益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实】施城乡规划的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临?时用地的书面意见以!及临时工程建—设方案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需办理临【时用地的依法—申,请临时用地审批 】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进行】建设: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     第—六,。十一条 《 临时建设》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批准 ! :       【 (一)《侵占:道路:和电力、通》信、消防《通,道,。、人:防工程、广》播电视设施》、防洪保《护区:域、公共绿地—。或者压占城市地【下管线的; ! ,      —   (二)—建造住宅或者建【造用:于商业?、旅游、娱乐、教育!。、工业、仓储、【餐饮等活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    】    《。 (三)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的实施?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 ?     临时【建设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或者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     】第六十?二条:。  临时建设为商】品房售楼屋或者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该建《设项目工期》。;其他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   第六十三条】  临时《建设工程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设:、,清理场地并经—原批准机关》检查合格《 —    临时—建设在?使用期限内》因实施?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拆除: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