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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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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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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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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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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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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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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 第三—十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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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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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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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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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城市、县、【镇、:乡人民政府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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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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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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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以下城乡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 , (一】)建(构)筑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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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路、桥梁、管】线、管?沟等各类市政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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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建【设;
! , 》 (四?)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程;—
— — (五)城市雕】塑、占用城乡用地】和空间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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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履】行规划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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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方重要国家【机关、?涉密单?位、军事禁区等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限制距离;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征求上述—机关和?单位的?意见不得违法—作出: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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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 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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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规划许可】的内容在建》设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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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与上?述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图和附!件由发?证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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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城市《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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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空间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独立开发》地下空间《的交通、能源、国】防、人防工程—、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当办理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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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城市、镇—的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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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等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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