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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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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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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残疾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核发》残疾人?证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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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假冒、转借!、倒卖残疾人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行为!、后果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 :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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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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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用人单位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获取?相,关税费减免》优惠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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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未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未】依法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侵犯残?疾人劳?动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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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拒!不执行残疾人—优,。惠政策或者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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