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 ,     】第四:十一: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国家:无障碍?设施: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 ,。 ?     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残疾人《通道和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 《。    第四十【二条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改造《。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并对【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     !第四:十三条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信息无障碍交流【创造条件《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    第四十【四条   公共交】通站(场)和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置【无,障碍设备设置残疾】人专:用座椅 《    】 第四十五条 【  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 》 : ,     50】个以下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1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50个以上车—位的按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 《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     残】疾人组织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和使》用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