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 : ,第四十一条 — :。。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国家无障碍设施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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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残疾人通道和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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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改造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并对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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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信—息无障碍《交流创造条件—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 第四《十四条 》 公共交通站—(,场)和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置无:障碍:设备设置残疾人【。专用座椅《
! 第四?十五条 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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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个以下【。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1: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50个以上车位的!按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
!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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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组织【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和使用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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