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建标库

第三章内事活动制度

    三十、精简会议。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能开电视电话会的不开集中住宿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规模和规格,注重实效。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确需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由部门事先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讲话要精简,各类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主讲,无关领导不陪会。市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市直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业务会议,确需出席的一般只由分管领导同志参加。

    三十一、减少事务性活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外,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参加各种剪彩、奠基、首发式、首映式等活动,一般不出席各地和各部门举办的检查、总结、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上级机关和兄弟地(市)领导来樊,按照热情、节俭、实效的原则,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需要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会见陪同的,由有关部门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十二、市政府领导同志下基层要轻车简从,所到之处要从俭接待,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赠送礼品,不得到边界迎送,更不得动用警车开道。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也应按照此原则办理。

    三十三、市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重事不重人。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由市政府组织或经市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参加其它重要会议和活动需作新闻报道的,须经领导同志本人批准。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需作新闻报道的,须经领导同志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