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 , , 第七条 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
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 公积金管委会】委员按规定程序【。推荐后由《市政府聘任
】
第八!条 公积金管【委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建《立决策结果备案【备查制度
!
公积【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积金:管,委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
《
—第九:条 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
】 , ?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
—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 》。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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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
! :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
】。 (六)审】批公积金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
!(七)审议公积金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
? — (八)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代管—
》
公—。积金中心是》。本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机—构要:求依公积金》。中心章程《运作
?
】。 第十一《条 ?公,积金中心承办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事项: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
: —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 : ?。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
? , 》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
》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
, , :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
》。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
【 (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
】 《 (九)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
:。
》 , ?(十)拟《。订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
】 《。 (:十一)按规》定开展?或者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
:
:
:
《 : (十二)查】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
】 (十三】)承:办本:。市人民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前款第(七)!项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第(九)项【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前款!第(十)《。项,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的住房价【格、职工购买能力、!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状况?及国:。家有关规定等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
,
》 第十二条》 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市实际情况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管—。理部作为分支机构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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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运作系统采用—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
】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信】息化的内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
公】积金中心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质【量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建,立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制度和】标准化服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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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银行?开展归集《、提取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并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受委托银行开展!归集、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义—务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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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委托银【行应当接受公积金中!心,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受委托《银行挪用住》房公积金或者—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考核后不合格!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受委《托,银行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移【。交住房?公积:金,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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