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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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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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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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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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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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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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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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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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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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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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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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标:。准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帐号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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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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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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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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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帐户
! 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员工死亡—的工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领【取,
!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以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其工资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点七:五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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