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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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房地》产,登记以一《宗土地为《单,位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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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土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各?权利人分别》。对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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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一宗《土地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 ? ,第七条 土地【上,已有建?。筑物、附着物的土地!及建筑物、》附着物应同时—登,。记
】 土地使用【权,未经:核准登?记的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或他》项,权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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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房地产—登记应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规划:用途、价格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
《。
《 第九条 登记!机关机构应设—置房地产登记公式】簿按宗地编号对【房,地产登记《。事项:作全面、真实—、准确的记载房地产!登记公式簿记载的内!容,可供查阅、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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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登记公式簿、地【籍资料和房地—产原始凭证应—永久:。。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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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房地?产权利证书由市政】府统一印制房—地产权利证书—不得:涂改任何涂改—视为无效房地产【登记公式簿有涂改的!。。应加盖登记机关【。机,构的核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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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利证书的记载与房!地产登?记公式?簿的:记载不一致时以【房地产登记》公式簿的记》。载为准
》
】当事人?对,房地产登记公式簿的!记载有异议》的登记?机关机构《应查:核,原始:凭证并以原始—。凭证为准
【
? ?。。 第十一条 房地!产登记实行统—一表格制度》
》
表格由】登记机关机构依【据本:条例和工作需—。要统:一制作
! 第十—二条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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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的法定《名称;
》
】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该机?关、: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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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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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人!为合:法身份证《。明上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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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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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房:地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与【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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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可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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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
《。 :。 (—二)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
!
! (三)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
【 — :(四)变更登记【;
?
?
: 《 (五)—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
【
! (六)《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权利证书等】其他登记
!
? ,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机构对下—列情形?。径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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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由—登记机?关机构代管或被人民!法院裁?定为无?主房地产的》;
【 【 (二)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不—按期注销登》记的;
》
【 (三)】土地使用年》期届满当事人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
【。 (四!)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
【
】登记机关机构—。径为登记完》毕,应将登记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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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登》记文件之日为申请登!记日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对同》一房地产申请登记】的按受理登记—。申请编号先》后顺序予《以,审查:。
?
【第十六条 提【。交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为》正本不能提交—正,本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经登记机关》机构核实无误后【加,盖核对章收存—
【。 ?第十七条 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
:。
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关机构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
《 第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应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申—请房地产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供:公证文书
】。
: 第十—九条: 应?当登记而逾期未【登记:的房地产经登记【机关机?。构公告满一年—后仍无人申请—登记的?视为国家代》管,产由:登记机关机构—代,管代管期为三年【
】 代?管,期间申请登记并予核!准登记的权利—人应支?付实:际发生的代管费用】
】 代?管期间届满》。仍无人申请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无主财《产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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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没收》、查封已经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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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登记机关机构】依本条?例规定作出撤销核准!登记决定的;
!。
! (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没收房地产、!查封房地产、撤销核!准登记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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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已!立,案的案?件根据案情需—要查封房地产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而作出决定】的;
! 【(四)市政府或市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收回、?征用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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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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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上款各项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应发送登记!。机关机构登记—机关:机构根据判决、裁定!、决定径为》。登记
】。 查封或【限制的内容、期【限应在裁定》书、:决定书中详细列明期!限届满后登记机【关机构径为》注销查?封或限制登记
】。
—。 ,。 第:二十:一条 查封房地】产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满六个月后需要继!续查封或限制—的有关?机,关应:在期限届《满前作?。出继续查封或—限,制的裁定、决定【并,发送登记机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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