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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 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规范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以及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补偿的活动 】 ?     第三条】  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跨区》的,项目由所涉区政府分!别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有《必,要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统筹的须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责成—有关区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   ?      (【一)依法《。。制定和完善本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体—系、规范准则—、运行?规则与保障机制;】 《       】  (二)依法制】定和完善产权调换】房屋:的规划、建》设、调配、产权制】。度等配套政策措【。施; 】      —。  (三)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组织—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     【    (四)【建,立房屋征收的评【估、测绘机构预选库!并对从事房屋征收价!。格评估、面积—。测,绘的评估、测—。绘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    《 (五)负责受理对!。征收:工作的举报并—及时依职权》。处理; 《 ?    》 , ,   (《六)其他《房屋征?收指导、《监督、管理职—责 《。 , ,     第四【条  深圳市土地整!备,机构(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  : 区政府依法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中本辖区内】设置有新区管理机构!的,区政府应当另—行确定新区房屋【征收:部门 ? , 《    市、区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履行如下职责!    !     (—一,)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   (二)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 》   《  :    (》三):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发?布,征收提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征收》行为限制事项的受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 】  —     》 , (四)专户—存储、拨付与监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提供周转用房或者!安,置房对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负责!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 ?  :    《   ?(五)自行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签订补偿】协议、组织》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等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具体【工作:; 《    —     (六【。)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    【   ?  (七)》负责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做好房?。。屋征:收及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       【 (八)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第五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承】担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     》  :  (?一)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  【   ?  :  (?。。二)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进【行协商谈判; 【     !。。    (三)开】展被征?收人选?取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的具—体,组织工作; 【 《  :     》 (四)依法—拆除:被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   (五》)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实》施的:其他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建设单位和】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接受委》托成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也不得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存—在投(出)资、【被投(出)资的关系!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 第六?条  新区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建设、人居!。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侨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信息、审计、城】管、:教育等部门应当【根据条例、本—办法及?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充分履职相互配合联!。动协调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协】助   !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区政府和规【划国土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市、区政府和规划】国土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将核!实、处理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 《   ?。 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