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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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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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三十八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
》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参保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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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医保管《。理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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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给医疗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
— ? : (二)未将—医疗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
《 —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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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记:录,。等医疗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
,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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