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八章 附【则 《 ?。 : ,。   第四十—条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   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依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并《应当接受市》人,民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以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四十!。一条 ?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   ?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设置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等待期届满后!参保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 , 等待期的具—体,设置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   —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第四十】三条 ? (:延长工作年限人员】的特别规定》) ? , :   ?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办理》退休手续、》延长工作《年限的人员》按,照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同年龄【段已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     第四!十四条  》(施:行日期) 【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根据2008】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