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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附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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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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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外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
《
》 第十二条 — (:个人医疗帐户的建】立)
】 , : 市医保《中心在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应当为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 , 第十三条 (!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计》入):
【 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
】
》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
《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按照不!同年龄?段有所区别》
》。
《 在职?职工的年龄段划分为!:
《
!。 (?一,)34岁以》下的;
》
【 《 (二)35岁至4!4岁的;
》
】 , , (三》)45岁以上—的
】 , 退休人员—的年龄段《划分为:
【。
】 ?(一)退休至74岁!以下的;《
— ? 《 (二?)75岁《以上的
!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具体标准!及其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
第十【四条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停止!计入)
【
职工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中,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计入资金!
,
?
,
》第十五条 》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使用和计息)】
【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
,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
!
】 个人医疗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
,
第十六条!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查询)
—
,
,
? ? ,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医疗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市医》保中心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
—。 , 第十七条 — (附加基金)【。
》
用人单】位缴纳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附加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