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和上海?警备区下达的征【兵任:务组织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并且按照《。要求做好对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
! 第《。。二十一条 征【兵体格检查工作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下由市和区、县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征,兵办公室《、卫生局以》及有关医《院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市和】区、县征兵体格检】。查组设立征兵体格】检,查站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工作
【
第二】十二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应征:公民实施体格检查
!
?
医【。务人员在从事征兵】体格检查工作期间】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福!利,待遇
—
—。第二十三条》 兵?役登记后确定为应征!公民的对象》(包括已被》招工、招干的)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参加】体格:检查并且如实反映】健,康状况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应当视为出勤】。。
! ,。第二十四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下《由市和区、县—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抽调人【员组成政治审查组】组织各承办单—位对:应征公民实施—政治审查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
第二】十五条 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政—治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
,
《。 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在从事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期间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