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
】。
【 ,第八条? 信访人有权提出!下列信访《事项
—
】 (一)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
,
】 (二)检举、】揭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
】 (三)】。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申】诉,、控告;
—
— : ? (四)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问题】、提出?。要求;
】
, 《 (五)【其他信访事项—
!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 , (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
:
: (二!。。)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
】
!(三)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 ?。 (四)向!办理机关查询与其】有关的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并要求答复
—。
,
—。 第九条 —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 (一)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 , : ?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三)?遵,守信:。访秩:序
—。
, 第》十,条 : ,依,法可以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依法向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出
?。
:
【多人共同反映—相,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提:倡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
, 《第十一条 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提出!。信访事?项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告知联系方】式,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的应当—提供基本《事,实和信访要求
!
【第十:二条 通过走【访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内到【。国家:机关设立或》者,公布:。的接待?场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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