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家保护
!
,
《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国家机关制定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的!意,见、要求
【
第三!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
: 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商业、城市交通、】旅,游、建设、房屋土地!资,。源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 ? , (一)对》当事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 ?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
!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 ?(四)对有根—据认为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有严《重缺陷的商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 : 第三?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措施《及时审理消费争议】。案件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