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应当与!许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许—诺,引导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将该许【诺作为约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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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的其?他规定
!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 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设施、场所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 , : 从事?惊险的娱乐行业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备和必—要的:救护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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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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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侮:辱,或者诽?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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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二《)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其携【带的物品;
】
,
》 》(三)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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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致消费者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 第?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介绍和》说明并?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的答复
】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行业规》。则和行业《惯,例主动?向消费者告》知下:列情况或者》出,示书面?文件
—
《 : (一)有关!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使用》。技能、售后服务【或者商品房》的权:属证明、建筑结构】、面积构成等;
】
! ? (二)有》关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标准:、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维修服务—记录:等,
?
? , 第二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并【在给消费者》的购货凭证》上予以?注明代理经销进口】商品的应当在商品】上标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 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服务标识服务—标识: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以及】收费标?准;
》
】 ?(二)服务》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限制《条件和必要提示;】
— , : 《 (:三)其他《应当标?识的:与服务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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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
》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前!款所:称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 ,。 :。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租【用,。他人柜台、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标示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经营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互联网相】关网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
?
【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应消费者的】要求提供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以《外的收费清单
【
》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
】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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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得短缺数量】不得将包装》物的重量作为—商,品,的计价依据不得拒】绝消费者对计—量,。的,复核要?求
》
》 第二?十七条 《 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
!
?
《 从事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因消费《。者未支付费》用等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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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 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或者互联【网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保证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等与广告宣传相【一致并按照》承诺的时限》提供商品
!
, 经》营者以上门方式推】销商品的应当征得被!访问消费者的同【。意上门推销时推销人!员,应当出示表明—经营者授权上—门推销的文件和推销!人员的身份证—件并以书《面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推销商品的功能】、特性、《。型号、价格、—售后服?务和经营地址等内】容,
! 经营者《上门推?销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买【受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商品不需要】说明理由《但商品?的保:。质期短于七日的除】外,商品不污不损的退】回商品时消费—者不承担任何—费用
—
?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
】
《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
【 :前两款所称》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学历、】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指纹、!血型、?病史等与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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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的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
】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对其售出《。的商品?应当承担修理—的,。义务承担修理义务】的,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但低值易耗!商品:除外:商品房、汽车—等商品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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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行业规!则,或者合同约定—承担商品《。的更换?义务
!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重作—、退货、退》款要求的经营者【。应当给?予重作、退货、退】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一)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不合格!商,品或:者服务的《;
【。 》 (二》)经:营者采?取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
, 【 (三)商》品在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或者经营者【承诺的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经营者拒绝修—理或者?不具备修理》能力又?不委托他人》修理的;
—
》 《 (四)合【同约定或者经营者承!诺退:货,、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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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
《
, 】。(,六)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退?货的;
》
】 (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为消费—者退货、退款的其他!情形
?
— : 经营者应当在【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履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退款的义务》不得:故意:拖延
【
? 国?家未规定或者—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承: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退款义务期限的经】营者自接《到消费?者向其提出履行【义务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应!当作出?答,复或者自《接到处理消费争议】的,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要求其履行】义务:的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应当作出》答复
》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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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中止、停止出售!该商品或者》提供该项《服务:;商品已售出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告知消费者】并召回该商品—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销毁同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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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前】款所列严重》。缺,陷且经营者未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要求经营者立即中止!、,停止出售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对》已售出的商品采取召!回,措施
! 市消费—者协会发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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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经】营,。者应当保《存,进货时的各种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并建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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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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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场地(!柜台)?的,提供者应当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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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牌的设立及其内!容,的记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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