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 ,  《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     》。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应》。当与许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许诺引导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将该许诺作】为约:定的内容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的》其他规定 !    《。。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服务、设施!和,场,所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设施、场!所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 ? :    从事惊险的!娱乐:行业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备和必要的救护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  —   第十八条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侮辱或者!诽谤消?。费者; 《 :。 :         !(二:),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其携带的物品; !。。  —  :    《 ,(三)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     》    (四—)致消费者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     》。第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介绍和说明—并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的答】复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行业规则和行业【惯例:主,动,向消费者《告知下列情况或【者出:示书:面,文,件 《。     【 , ,  (?一)有关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使用技?能、售后服务—或者商品房的权属证!明、建筑结构、【面积构成等; 【 ,    【  :   (二》)有关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标?准、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维修服务记—录等 》     第二!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并在【给消费者的购货凭】。证上予以注明代理经!销进口商品》的应当在商品上标】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 :   ?  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服《务标识服务》标识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以及收—费标准; 】  ?    《   (《二)服?务,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限制—条件和必要提示【; 《      】   (三)其【他应当标识的与【服务有关的内容 ! ,    — ,。第二:。十一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    前款所【称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 , ,   《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 租用他人柜台【、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标示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   ? 经营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互联网相关!网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 !     【第二十四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应消费【者的:要求提供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以外的收费》清单 ?  —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得短缺数量!不得将包装物的重】量作为商品的计价依!据不:。得拒绝消费者—对计量的复核要求 ! 》   ? 第二十七条  】。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 】    从事—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因消费者未【支付费用等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准备时间 》 ,   —。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或者互联网—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保证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等与广【。告宣传相一致—并按照承《诺的时限提》供商品 ! ,   经营者以上门!方式推?销商品的应当征得】被访问消《费者的同意上门推销!时推销人员应当【出示表明经营者授权!上门推销的》文件:和推销?人员的?身份证件并以书面】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推》销商品的《功能、特《性、:型号、?价格、售后服务和经!营,地址等内容》。    ! 经营?者上门?推销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买受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商品不需要!说明理由但商品的保!。质期短于七日—的除外商品不—污不损的退回商品时!消费:者不承担《任何费用 !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 ?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 ?   ? 前两款所称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学历、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指纹】、血型、病史等【与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 — :     第【三,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的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 !   《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对其售出的【商,。品应当承担修理的义!务承担?修理义务《。的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但,低值易耗商品除【外商品房、汽车等商!品,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行业规则】或者合?同约定?承担商?品的更换义务 】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重作、退货》、退款要求》的经营者应》当给予重作、退货、!退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一)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不,合,格,商品:或者:服务的;《   】  :    (》二)经营者采取【。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 ? ,      —   (三)商【品在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或者经?营者承诺的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经营者拒—绝修理?或者不具备》修理能?。力又不委《托他人修理的;【 《      【   (四)合【同约定或者经营者】承诺退货、退款的】;   !      (五)!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 , , :  :    《   (六)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退货的; !  《  : ,    (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为消:费者退货、退—款的其他情形 【    】 经:营者应当在》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履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退款的义务—不得故?。。意拖延 !    《国家未规定或—者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承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退:款义务期限的经营者!自接到消费者—向其提出《履行义务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应当作出答【复或者自接》到处理消费争议的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要—求其履行义务的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应当作】出答复 【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以及其他责任】 》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中止、停—止出售该商品—或者提供该》项服务;《商品已售出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告知:消费者并召》回该:商品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销毁同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 《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前!款所列严重缺陷【且经营者未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要求经》营者立即《中止、停止》出售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对已售出的—商品采?取召回措施 【 ?。    《 市消费者协会发】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 : , ,   《  :第三十四条》 , 经营者《应当保存进货—时的各种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并建《立台帐 —。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    第三十五条!  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场地(柜《台)的提供者应当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事项 — :     公】示牌的设立及其内】容的记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