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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任免程序 】 : ,  ?   ?第,九条:。  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名人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五日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任!免案;有特殊—情况的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任免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说明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初任及提任【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各: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人员提名【人应:当同时报送被提名】人的简况《、提:名理由等书面材料提!。出免职案时》提名人?应,当说明免职》理由 】    第十—条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对?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海海事?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等提名人—提出的任免案进【行,审查并向常委—会报告 《 :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可以《要求提名《人或者有关》部门:对被提名人员的【情况作补充介绍 ! , ?    《第十一?。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审查的意见决【定将:任免: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 ? ,   第十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的时候提名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应当到《会说明情况》答复询问《 《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及各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各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的:。任命案时被提名人员!应当到会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     第十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分组进行审议 】     】分组审议后》必要时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分:组审议的情况— , :。   》  第十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免:案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议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 《 ?     —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需要表决的!任免案在《交付表决前提名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任免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 第: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任免:案的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按表决器!或者:其他方式 】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免,案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弃权但—不得另外提名任【免他人 !    《任免案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  —   第十》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行文通知】有,关,机关有关机关接到】任免通知后应当【及时通知被任免人员!到,职或者离职 ! :    第》十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条第二?项的: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署名 【     第十【八条 ?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或者任【命的本条例》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八条的人员根据!。上海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  第十九条  新!的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产生后?市长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属于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秘书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局,长个:别部门一《时难以?确定:人选的可以适当推】迟提请?任,命但市?长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    《 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当:在两个?月内:。分,别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市各: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一时难以确定人选】的可以?适当推迟提请任【命但:提名人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    《第二十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第二十!一条  《。。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机构名】称改:变的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工作机构【名称没有改变—工作职责范围—有变动市人大常委会!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命?但应当由原提名【人就工作职》责范围变动的—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 ?  ?  : 第二十二条  】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机构—撤销、合并》、名:称改变或者退(离)!休需免职以及—在任:职期间去世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但—应当由原提名人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