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撤职
【
?
, 第二十三条! 凡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政—纪,处分的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
《
第二十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提,出询问和质询—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方式了解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
?。 ? 第二?十五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职务;可以撤!。销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各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可以撤销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各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各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
?
,。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在】本市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批—准撤换?本市:各区、县人民法【。院院长
】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可以撤换本市各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
:
《。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本】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
?
》市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本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
》 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 第二十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撤!销职务的议》案,直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他撤:销,职务的议案先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的意见】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撤销【。职务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
对所有】撤销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听取被提出【撤销:职务人员《的陈述
! 第二十八】条, 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销职!。务的:人,员有权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 , 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由》市人大?常委:会行文通知》有关国家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