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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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 第:三十二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及】其待遇?
— 第三十【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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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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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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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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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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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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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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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 , 第三十七条 依!法,生,育子女的妇女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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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应,当体: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照顾】
】 第三十九—条 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报,。销子女?入托:儿,所、幼?儿,园的部分托》费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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