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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生?。育调节 《   !  第二十二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    《夫妻双方共同—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责任【在作出生育决定时应!当平等协商》相互尊重 —    【。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第二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      】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 ,   —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    第二—十四:条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 ?    《 第二十《。五条  《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本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结!婚后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华侨、归】侨、侨眷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材料 —        !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再生育—申请表及本条—例,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     》    (三)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受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选择适【用本:条例规定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向本市】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 《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      — (一)身份证明;! —     》   (二)户籍】证明:; 《     【    (三)婚】姻状:况证明; 【   》。 , ,  :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 ,。   ? 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供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的】鉴定材料《。  【   ?。第二十九条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人口:出生变动趋势向【。社会公布人口—出生预报信息 !     【公,民可以根据人—口出:生预报信息结合家庭!实际选择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 ,。   【。  第?三十:条  本市建立【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和终止—。妊娠统计《制度  !。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死亡【的个案?信息和终止妊娠的】统计信息 —    【 医:疗保健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上?述个案?信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