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四):、(五)、(六)】、(七)、(—八)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四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向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下罚?。款
】 : (—一)排水量》在每日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排水量—。。超过:。每日:二十:立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二)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损坏排水设施、影响!污,水运:行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排水?许,可证
—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 【 (一)擅自实施中!段放泄或《者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二)擅自大【范围暂停《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 (三)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四!)污水冒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或者未》采取措施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五)、》(六)项行为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封堵其—排放口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
! 第四十六条 【。 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
《
《 第《四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属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第四?十,九,条 ?妨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条 排水管理!。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
》 第五十一》条 : 排水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五—十二条 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 第五—十三:条 : 当事人《对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
:。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