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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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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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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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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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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试用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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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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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 第三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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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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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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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 ?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 ?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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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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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 ?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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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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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
!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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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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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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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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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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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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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 , 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
?。
【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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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条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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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但?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关系应当!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 第四十一条】 ,。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
! 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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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 ? ?。。 (一)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 ? (二)《劳动者?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三,)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 (:四)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 (五)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 :。 (六)【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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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当事人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
— 第四十三条 】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和本【条例规?定的解除条件相【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相应的】解除合同的补—偿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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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中的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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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第四十二条中!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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