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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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工会—组织可以选派代表】与企业方面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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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 下列涉及》本行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
》
【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
! (二)本行【业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
【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
: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
?
】 : (五)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
:
【 (六)—其他需要《进行行业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
,。
第【。二十六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
—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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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七条 【 下列涉及本区域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
】
【 《 (一《)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
? 》。 (二?)本区域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
— (三【)其他?需要进行区域性集】体协商的事项
!
《 , 第二十八条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取得本】区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认可
】
— 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
, 第二十九条!。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负责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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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第三【。十条 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认可:该集体?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其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 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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