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征?收决定? 】   ? ,第,八条  (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 《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 ,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    (》五)由政府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乡规划》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 第九条《  (规划》和计划?) ? :。     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第《十,条  (房屋—。征收范围的》确,。定) ?  —   ?符,合本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 ? ?     符合本!细则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屋管理、!发,展改:革,、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    【 ,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   》  第十一条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 】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 》 ?        ! (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        】(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 ,   【      —(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    》  :。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       】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书面承诺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要求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规划土地、【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机构以及】公有房屋出租人等单!。位公告和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  《   第十》二条  (旧城【区改建的意愿征【询) 《     】因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改【建意:愿;: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 《     第十【三条 ? (房屋调查登记】)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公!布 【。    第》十四条  (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第十五条!  (征收补偿方案!的拟订?和,论证) 】。     房屋征】收部门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 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    【  :   (二) 房】屋征收的目的;【  【   ? ,  : (:三) ?房屋征收《的范围; — , :。         !(四) 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         !(五)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 :   ?    《  (六《) 补贴和》奖励标准; 】。 : ,  :      —(七)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选购方《法;: :      !   (八)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        】 (九)《 房屋征《收补偿的签约—期限; — ,       】  (十) 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 :        ! (十一) —受委托的房》。屋征收事务所名【称;  !     》  (?。十二:。) 其他事》项 — ,。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其?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区,(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和律师等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 ,     —。第十六条 》 (方案修改—和公布)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    《 ,第十七条  (征收!补,偿费:用) —    》 征收补偿费—。用包括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并《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 —  ?   第《十八: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参!照,本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核—    !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决定)— ?    — 房屋征收》决定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涉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50户?以上:的应当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   第二十条  !(征收决《。定的公告)》   】  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  区(县)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    》 第二十一条—  (旧《城区改建征收决定)!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征收!决定终止执行签约】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但不得低!于80% 【     第二!十二条?  (征收决定【的复议和诉讼) !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