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补偿》
! : 第二?十,三条 (征—收补偿协议主—体的确定)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 , 第:二十:四条 (评估【机,构的选定)》
,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予:以公告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
: : 第?二十五?条 : (房屋征收—价值评估)
—
,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
》 除本市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应当!由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已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 ? 第二十六》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
:。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居住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
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和奖励)
!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
—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
《
, 】(二)?。 价:格补贴;《
!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
,
, 》 :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 《 ,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
: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二十八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计算标准)—
: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
《。。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二十!九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
》 第三》十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一条 ? (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 ,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
,
《。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
,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
,。
?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 , 第三十二》条 (《优先住房保障的【申请和审核)
】
,。
— 居:住困难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以及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对居《住困难户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及其人数!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
—
第三十】三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其】他补贴标准)—。
《。
》 征收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
征收【。居住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费
!
,
?
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第!三十四?条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
【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
】 (?一)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 》 (二) 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 (:三):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 》 ,(四)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期搬《迁,的应当给《予搬迁?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 第》三十五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核、鉴定
】
【 第三十六条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的补偿标准】)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
: ? 第:三,十七条 《 (:征收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的补偿标》准)
【
征收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事先征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与宗教团】体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 征》收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的!房屋租赁关系终【止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与《标准按照《本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执行—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三十六条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
【。 第三十八—条 (征》收,依法代管房屋—的补偿标准)
!
— 征:收房屋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代,管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征:收房屋有关资料【。应当: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补偿方【式与标准《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九条 (征】收,设有抵?押权房屋的补偿标】。准)
《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抵押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
第四!十,条 (订》立补偿协议》)
:
,
,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
【 第四十一条【搬迁)
【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 第四十二条 【 ,(,补偿决定及复议【。。。和诉讼)《
?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细则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 : 对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争议】应当决定以房屋产】权调换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对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补偿【争议可以《决定:以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四十三!条,。 , (:补偿:决定的司《法强制执行)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区(县)!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书面催》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履【行搬迁义务
—
—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作出补!偿决:定的有关文件—、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并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第四十四条》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
【
? ,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
— ,第四十五条 【(补偿结果公开)
!
: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公布
!。
区(县)!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