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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补偿 【  】   第二十三条】。 , (:征,收补偿协议》。主体的确定》)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 :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  》   第二十四条】  (?评估机构的》选定:)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予以公告 【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价值评估《) : ?    》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 ,  ?   ?除本市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应当?由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已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   ?。  :。第二十六条》 ,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 】   —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居》住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 :。     》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和,奖励) 【 ,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  :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 ?     》  :。。  :(,二) ?价格补贴; 】       !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  ?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       !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 ,    【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第二十—八,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计算标【准):  【  :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 ,。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 第二十九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  —  : 第三十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 ?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  《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   【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 :    》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第三十二条》  (优先住房保】障的申请和审核)】  【   居住困难【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以及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对居住《困难户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及:其人数?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 》   —  第三十三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其他补贴标准)【 —    征收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征收居住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费》 》  :   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第三十—四条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  ?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     】   ?。 (一)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     》  (二) 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三)!。。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     》 (四?)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期搬迁的应当给予】搬迁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第三十五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核、鉴定 —。 ,     第三!十,六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的补偿标准!) 《 ?。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     第三!十七条?  (征收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的—补偿标准《) :     !征收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事先征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与宗教团!体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   》  :征收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的房屋租赁关—系终止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与标准按照本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执行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三【十六条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八条  (—征收依法代管—房,屋,的补:偿标准) ! ,    《征收房屋《。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代管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征收房】屋有关资料应当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补偿》方式与标准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    第》三十九条 》 (:。征收设有抵押权房屋!的补偿标准》。),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抵,押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 第四十条  【(订立补偿协议)】。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 , ,    》 第四十一条—搬迁) —  《。 ,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第!四十二?条  (《补偿决定及复—议和诉讼)》  【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细则: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   ?  对?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争议!应,当决定以房》。屋产权?调,换,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对!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补偿:争议可以决定以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第四十三条  【(补偿?决定的司法强—制执行) — 《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区(】县):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书:面催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履行搬迁义务 !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作出补偿决定的】有关文件、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并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  第四《十四:条, ,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 《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   【  :第四十五条  (】补偿结果《公开)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公布 ! : ,   ?区,(县)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