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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补》偿 】     第二十三!条  (征》收补偿协议主—体的确定) 【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    】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    第二—。十四条  (—评估:机构的选《定) 《    【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予以公告— —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价值评估!)  】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 , 除:。本市: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应当由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已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 ,  第二《十六条 《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 !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居住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  :  :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和奖励)》  【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 : ,  :   ?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   《   ?   (二) 价】格,补,贴;  !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 ?。    》 ,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       【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 : ,。    》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 ,第二十八《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计算?标准)? 》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二十九条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    《 第:三十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   ? 第三十一条  (!。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 :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 ,。。。  《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 ,  :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    【 ,。第三十二条  【(优先住《房保障的申请和【审核) !    《居住困?难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以及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对居住?困难户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及其人数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 《   《  第三十三—条 : (征收居住房屋的!其他补贴标准—), 》  :   征《收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征收居住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费,。 , :  《   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第三十》四条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 :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   《  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以下》补偿 《。。     】    (一)【。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        】 (:二) 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        】(三)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 ,    (四)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期搬迁的!应当给予搬迁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第—三十五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核、?鉴定  !   第三十—六条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的!补偿标准)》 —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    第三十【七条  (》征收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的补—偿,标准:)  】 ,  征收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事先【征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与宗教—团体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  征收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的房屋租赁关系终】。止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方式—。与标准按照本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执《行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为评估价《格×100》%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按照第三十六【条有关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八条! , (征收《依,法代管房屋的补【偿标:准) ? 》  :  征收房屋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代管《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征收房屋有关【资料应当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补偿】方,。式与标准《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九条  (征】收设有?抵押:权房屋的补偿—标准)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抵—押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  —   第四》十条  (订立补】偿协议) 》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     第】四十一条搬迁) ! 《。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 第四十二条 【 (补?。偿决定及复议和诉讼!)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细则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     】对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争议应当决定以房!。屋产权调换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对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补偿《争议可以决定—以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第四十三条  】(补偿决《定的司法强》制执行) 【 ,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区(县)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书面催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履!行搬迁义务 】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作出—补偿:决定的有关文件、】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并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第—四十四条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 — , :  :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 , 《    第》四十五条  (【补,偿结果公开》)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公布 【    》 区(县)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