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安全管》理 !    第三十五】条,  轨道交通企业】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   第三》十六条 《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     第!三十七条 》 轨道交通应—当,设置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如下:《   】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   ?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        】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  —   第三十八条 !。。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单位其作业方【案应:当经过?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 ,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    《    (二—。)从事打桩》、基坑施工、挖掘、!地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钻探、河!道疏浚、地基加固等!工程施?工作:业;: , :     【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先:将上:述作业方案送轨道交!。通,。企业进行技术—审查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作业方》案,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告《知轨道交通》企业  !  :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企】业制定安全保护区】。作业方案技术审【。查规定根据》作业区?域与作业类别的【不同明确技》术审查期限 】 :     》第三十?九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在安全—保护区?内组织日常巡查【同,时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有关作业—的安全性《进行日常监督对作】业项目相邻的轨【道交通设施加强监护!监测 】   ?。 经:同意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作业出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情况的或者未经同!。意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通知作业!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   —  第四十条 【 在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 禁止向轨》道交通轨道、高架或!者隧道内抛掷杂物】  【   第四十一【条 : 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       【  (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        】(,。二)损坏《车辆:、轨道、路基等设施!和隧道、高》架,、,车站及其《附属设施《;,   】      (三】)干扰机电设备和】通信信号系统—; 《。 ?     》。  : (四?)损坏轨《道交通设施的—其他行为 — 《。    第四十二】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并》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动态监督检查;】需要进行技术检【测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轨【道交通安全》评价体系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轨道交通《运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     对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落实 】  —。   第四十三【条,。  市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编制》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企【业,的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运,营应急演练 !  ?   发生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运营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    第四十【四条 ?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     !。当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而】。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等紧急情况【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    — 采取限《制,客流:量等措施后仍—然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轨道:交通:企,业可以停止轨道交通!线路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并?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 :    》 采:取限制客流量—、停运措施造—成客流大量积—压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采取疏运等应对措】施 【    第四十五条!  发生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排查》事故原因;》经查清原因、消【除妨碍?后,在,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  市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和处理公布!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    【 第四十六》条  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抢,救人员妥善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勘查、检验】依法进行现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