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管理
【
— 第四十》四条 》 (监督检查)
】
,。。
】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受委托】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
《 , 》 (一)询问【与核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材?料;
《
》 ? (》二)检查物业使用】情况;
《
》 【 (三)查阅、记】录,、复制?保障对象有关的资料!了,解,保障对象人员—身份:、收入和财产等情】况;
《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
? 第四《十五条 》 (信《息化:和档案管理》)
?
【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申请审《核,、分配?供应、供后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使用以及!退出的相《关档案?
】 第?四十六条 (!信用信息管理)
!
— 申请人、—购房人?、同:住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行政处理决定】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 第四十七条 ! :(社会监督》)
《
? ?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申请审?核,、供应和《供后管理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责任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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