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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后管理 【     第!三十二条 》   (使用规定)! —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的约定使用房屋】并且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有下列行】为 《。 :   ?      (【一)擅自转》让、赠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 ,   (《二):擅自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三!)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     【    (四—)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 【   —  第三十三—条  ?  (回购》) 》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并: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予以?。。。回购 】   ?  :。   (一)购房人!或者同住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 !   》      —(二)购房》人和同住《人的户口全部迁离本!市或者全部出国【定居的?。;,。 《     —    (》三)购房《人和同住《人均死亡的; !   》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 :  :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因离》婚析产、无》。法偿还购房贷—款等原因确需退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部购房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回【购 《     【第三十四条  【  (?上市转?让和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 ?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可以上市转让!或者由购房人、同】住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但购房人、同住人拒!不履行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房】屋管理的《行政决定或者有违】约,行为未改《正的除外上市转让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后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    】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购房人【、同住人购》买商品住房且住房不!再困难的应当在办理!。商品住房转移登记】前先行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但!符合确有必要购【。买商品住《房情形的除外—具体例外《情形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第三十五条    !(上市?转让和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程序《及价格?) —     》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部购》房人、?同住:人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方可向他人】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上市转》让或者优先购—买的购房《人按:。照其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     】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的全】部购房人、同—住人应当《。就购买意愿、—购房人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 】    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和购:房,人、同住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相关价《。格的:确定:办法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符合【市场价?格的原则另行规定】 , 》    第三十六】条    (资【金管理和房源—使用)? 》    《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后政《府产:权份额所得纳—入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专户 】 ?。    》 通过回《购或者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    》 第三十七》条 :  : (:资金保证) !   《  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专》项,经费:及时落?实回购?和优先购买所需【资金  !  : 第:三十八条 》   (禁止再次申!请) 【     购房人】和同住?人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    《 第三十九》条 :  : (继承) !  ?   购房》人均死?亡其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份额!的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保障机?构可以?按照依法分割共【有物的?方式处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第【四十条   — (维修资金) !     】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四章 供后》管理  !   第四十一条 !   (物业服【务,收费) 《  —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承担 【 :    配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所在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第》四十:二,条    》(政府购买服务及配!合管理) ! ,    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的具体事】务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并支付相应】费用 》     分配!供,应地区?(县)住房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做好供—后管理有《关工作 !。    第》四十:三条    (对】房地产经《纪人的要求) 【 :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出租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