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 】 — ,。    第十四条】登记车种《) ?。。  》   下列非机动】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后方可?上,道路通行《;对尚未取得非机】动车牌证的新购车】辆,。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发票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 — ?        】(一)电动自—。行车; !    《   ? (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 ,  :     》 (三)人力三轮车!; 【   ?  :   (四)—市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 :    — 第十五条 — (申请《登记上牌) 【 ,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    《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     】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    《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市残联出具的】证明下肢《残疾人员限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 :    》 除:市,政、环卫等》公用事业特》殊需求外《停止办理人力—三轮车?登记上牌 —    【 第十六条  【(准予登《记上牌) 】   《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  ?。   非机动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工《本,费按照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 】。    】 第十?七条变更登》记) —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或者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以及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住所地发》生,变动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第】十,八条转移登》。记,)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    【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     第十九条!注销登记《)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  :  第二十条—  (牌《证补领?。、换领) !。   ?  非机《动车牌证灭失、损坏!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换领或者补领【非机动车牌证 ! ,  ?   第二十一【条  (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 】   》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  ?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和便民措施》)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    《第二十三条登—记办法) 【     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