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 【  《 ,  :第十四条登记车【种) ? :     【。下列非机动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后方可上道路!通行:;对尚未取得非【。机动车牌证的新【。购车辆?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发票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 !。  ?     》  (一)》。电动自行车; ! ,        ! (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      】   (三)人力三!轮车; !      —  (?四)市?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   【。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    【 ,第十五条  (申请!登记上牌) — : :    《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  :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    》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市残联出—具的:证明下肢残疾人员】限,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    — 除市政、环卫等】公用事业特》殊需求外停止—办理人力三》轮车登?记,上牌:。。 :。 ?     第十【六条:  (准予登—记上牌?) 》  ?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 非机动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工本费按》照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 —     第十七】条变更登《记) ?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或者】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以及?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住所地发—生变动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    第十八【条,转移登记《)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    《第十九条注销登记)!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第二十条  (牌证!。。补领、换领) 【    】 非机动车牌证灭】失、损坏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换—领或者补领非机动】车牌:证, 》     第二十一!条,  (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 】 , ,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和?便民措?。施)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 ,   ?第二十三条登记【办,法) — :。    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