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 【   》。  第十四条登记】车,。。种) ?     !下列非机动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后方:可上道路通行—;对尚未取得非机动!车牌:证的:新购车辆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发【。。票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 】     】   ? (一)电动自【行车:; :    】 ,  :  (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    】     (三)】人力三?轮车:; :     !    (四)市】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    》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     》第十:五条 ? (申请登记—上牌) 《。    】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   ?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     【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市,残联出具的证明【下肢残疾人员限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 ,   除市政—、环卫等公》用事业特殊需求外】停止办理人力三轮】车,登记上牌 【。  《   ?第十六条  (准予!登记上?牌) —   《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  非?机动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工,本费按?照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   】  第十《七条变更登记) 】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或者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以及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所有人住【所地发生变动—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第十八条!转移登记) — :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    【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  ?   第十》九条注销登记) !  》   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第二十条【  (牌证》补领、?换领:)   !  非机动车牌证】灭失:、损坏?。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换领或者】补领非机动车牌【。证 —     》第二十一条  (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 :    】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   》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和便民措施—)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  》   第二十三条登!记办法?) :   【。  :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