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注销登记
!
】第三十九条 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房地》产权利?人在灭失《事实发生后》。申请:注销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 — (三)房地产权证!书;
】 《 (》四):房,屋,灭失:的证明
》
:
》 第四?。十条 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终:止的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注销房地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
? :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 — (三)》房地产权证书;
!。
】。 (四)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的文件
—
》 , 第四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因抛弃《而终止的房地产权利!。人申请注销》。。房地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 — (一《)申请书《;
?
:
【 (二)身份】证明;
》
! (《三):房地产权证书
【
《。
? :第四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注销房地【。产登记申请应当准】予登记
【
》 》(一)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
《。
《 (二】)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地产!在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范围内;
—
,
,
? (】三):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所列的情形!
,
,
:。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注—。销房地产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销《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第四十四条 】 房屋灭失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终止后当—事,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房屋【、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办理注?销房地产《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
— 第四十【五,条 :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因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征】收、收回、没收等】行为终止《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办理注》销房地产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
: